南京春之声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于2006年成立,坐落在南京市建邺区新安江街99号311室(CBD),注册资金10万人民币,法人代表卢志国。公司经营范围:企业管理咨询;经济信息咨询;商务信息咨询;会议服务;会展服务;互联网技术服务;电子器材、照明设备的租赁;电子产品、文体用品的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企业管理咨询;经济信息咨询;商务信息咨询;会议服务;会展服务;互联网技术服务;电子器材、照明设备的租赁;电子产品、文体用品的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